你好,我想咨询你个问题。 2011年6月2日我开车碰撞了一位年龄58岁的男的,只有外伤, 住院期间我们担负了将近一万元的医药费。之后对方很苛刻我们就没再支付住院费用,10月份对方起诉到丛台区法院,至今到现在没有任何的消息,.我的车还在事故科停车场存放,不得取走。我想知道现在对方不出现,法院那边也没有任何的消息。请问,我的车辆被对方保全了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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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法院咨询。车辆有可能对方已经保全 你也可以委托律师给你处理这个事故 详情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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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你可以交纳保证金把车提出来 其次建议你委托律师为你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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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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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 你可以提供担保将车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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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对你的车辆申请了财产保全,人你可以提供反担保把车提走,如果对方没有申请财产保全,你可以要求事故科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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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你可以提出来,事情已经出了委托律师应诉吧,避免因为自己不懂造成其他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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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提供反担保先将肇事车辆提出来,然后依法追加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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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