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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开着货车,正常行驶在城郊,受害人在马路边行走,与甲货车行驶同一方向,受害人突然走向马路中间,货车刹车不住撞到受害人,报警后送医院,受害人于第二天手术后死亡,现场交警调查,甲持A2驾照,货车未超速,货车在公路行驶线内行驶,并且甲没有饮酒或吸毒情况,现甲因此事故关押在县城看守所。交警出定的责任认定书判定甲负主要责任,受害人负次要责任。后甲方委托律师,律师在民政局调取受害人的资料,证明受害人是精神病患者,并且受害人家属已在民政局办过残疾证明。因受害人家属现一直闹赔偿(要求赔偿很高),甲方律师无法与受害家属沟通。几个问题咨询下,出现此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应不应承担点责任?如申请法院裁定赔偿金额,如何申请?另如法院载定的赔偿金额也较高,甲如货车未保险,支付不起赔偿金额,判刑的话,此事故一般会判几年?谢谢!

交通事故
2012-03-01 11:12: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