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在新区有一处平房30-50平左右,200平左右的院子,是我父母在世的时候盖的。93年我母亲去世后,我们姐几个住进了福利院3年。母亲在世的时候将一间屋子租给姨家的大哥,母亲去世后,他们就没有再交过房租使用整个院子及房屋。96年我们至省孤儿学校,期间房子由我舅舅照看,06年末的时候他们没经过我们允许,就在院子里又盖了一间(之前他们打过电话说想盖,我们没同意),07年我们知道后就找他们理论,他说想让他搬走就的给他1万2千才行。(他那房子我已经打听过,我家原来的老邻居都说才好了几千就盖起来了,因都是旧砖)还让我舅舅作保姐签了一份什么协议,说给他钱的。这是我和弟弟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我现在想咨询一下,那张单子有法律效力吗,我想收回房子,并且让他补偿房租

其它综合
2012-02-28 11:13: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先要取得房屋产权证明,将房屋确权至您的名下,然后才能将对方撵走。
  • 你好,请您把案情说详细一些
  • 你好,请把案情说清晰一些
  • 建议带材料面询律师解决,以免误事
  •   要看协议内容。
  • 面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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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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