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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和老公签了离婚协议书,但还没办理相关手续,现他已与别人在同居,在这情况下我怎么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例如小孩的抚养权,小孩的抚养费,我能不能要他赔偿我?小孩一直是我在带,所以一直没上班。

婚姻家庭
2012-02-27 17:17:3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一、首先必须明确的是:你们虽然签订了所谓的离婚协议书,但并没有到法定部门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定的离婚手续,故你们实质上并没有离婚,而你丈夫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又与婚外异性同居,这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你丈夫对于婚姻具有重大过错,你完全可以要求你丈夫给予赔偿。二、至于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用,你丈夫必须予以承担或补偿。三、因婚姻家庭纠纷是非常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你最好委托专业的、值得信任的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离婚协议可以约束你和你老公两个人,但不能代替去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他与别人同居,你可以起诉他要求他支付损害赔偿金。孩子的抚养问题,你可以去争取。如果孩子归你抚养,则你老公要给抚养费。他在外面欠了钱,如债务是用于你们共同的生产生活,属于共同债务,如没有用于,则不属于。
  • 如果男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涉嫌重婚罪。小孩由你直接抚养可与向男方主张抚养费。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男方婚外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情况建议与律师面谈,以作出详细的解答。
  • 1、你老公未办理离婚就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涉嫌重婚罪。
    2、建议你电话或当面向律师详细咨询。
  • 你们协议当然有效,不过内容好像不完整,建议重新协议并及时去民政局办理。
  • 一、协议书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办理离婚手续时经有关部门备案,有法律效力。二、你丈夫和她属于同居关系。三、如债务是用于你们共同的生产生活,属于共同债务,如没有用于,则不属于。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曾永前律师 。
  • 你好!
    你虽然与你老公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你与你老公的婚姻仍是受法律保护的,在你们的婚姻中他存在过错,你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他赔偿你精神损失,另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关于孩子的抚养在离婚时你也可以要求由你抚养,如果你老公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你还可以要求追究他刑事责任,如需帮助可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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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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