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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7月进公司工作,于当年9月13日签订合同(即转正)至2012年7月止。转正后应发工资2580元。转正后直至12月份单位才给交五险。2012年1月10日接到口头春节放假通知,未有任何口头或书面说明(如何时复工、是否辞退等)。至初八左右,其他部门同事上班后,我仍未接到通知。2月5日主动找老板询问,只是说整个部门被裁撤,也未有明确的口头或书面说明(如何时复工、是否辞退等),只说可能调岗但也未有具体时间和地点,也无谈工资待遇问题。2月份14日发现个人社保被断,也未有任何说明。现我与同事同单位调解不成,准备劳动仲裁。有以下问题不清:1、是否可以申请两个月赔偿(一个月待岗工资 一个月提前解除赔偿),还是以非法解除为由赔偿两个月胜算更大。2、9-12月份未给交的保险如何计算赔偿?3、同老板谈话有偷录音,是否可以举证?

劳动纠纷
2012-02-25 22: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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