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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2009年结婚,有一脑瘫男孩,现3岁,夫妻双方都有正式工作。因感情不和,男方主动提出离婚,且房产证无女方名字(购房后女方家给男方4万元),这种情况下孩子该判给谁?离婚后女方能否得到应有补偿?谢谢!

婚姻家庭
2012-02-25 22:40:10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法院应该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则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平均分割
  • 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由女方抚养,如果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如果婚前购买的,应当及时偿还女方父母的出资。
  • 您好!不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 您好!不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 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
    该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不明确
  • 孩子抚养不能协商的,判归抚养条件较好的一方;应给女方补偿。
  • 法院应该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原则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 孩子抚养不能协商的,判归抚养条件较好的一方。
    女方可以得到补偿,欢迎来电咨询专业离婚律师。
  • 不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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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