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婚后贷款购买二手楼房一套,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贷款二十年,刚还了一年贷款,现在准备离婚,经协商,房子归我,我对她予以经济补偿,但问题是,我们去办理离婚,民政局说房子有贷款,不予办理,而且,在贷款未还完,房屋是不允许办理更名过户,我担心就算离婚了,毕竟房产证有她的名字,这房子是不是还有她一半?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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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离婚,按照速裁程序进行,确定房子所有权归属。
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拿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就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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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要求法院确定房子的归属和债权债务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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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先离婚,等还完贷款后在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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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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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双方拟定协议,写清房子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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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办理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都可以,确定房子所有权归谁,以后不配合过户,拿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就可以办理过户。未还贷款部分属于共同债务,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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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诉讼解决,如双方无争议,可走速裁程序,法院出具调解书,有法律强制执行力。需要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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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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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具体情况而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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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