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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20时左右,我妈楼下男邻居(27、8岁左右)骂骂咧咧和妻子上楼来,边骂边踹门,说我妈动静太大,当时我妈自己在家看书,我妈开门问是什么情况,这时楼下男邻居用手电照着我妈的眼睛,然后一脚踹上来将门关闭把我妈手给挤破了,后继续谩骂踹门,我妈再次开门,楼下男邻居边骂边拿出两节棍威胁恐吓,要打我妈,被几个好心邻居拦住,邻居门怕我妈出事将门帮我妈关闭,后在好心邻居劝说下楼下两口子才回家,直到我后来赶到拨打了110.在派出所报完案之后去医院给我妈进行包扎,手指头缝了9针,我妈已经61岁,被吓得心慌,后做心电图并无大碍,手指头拍片后也无骨折,这样情况需不需要法医鉴定呢??这样派出所会不会立案呢?需要走什么法律程序呢??希望能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医生说手拆线需要2个星期,这样我要追究楼下男邻居的什么责任呢??如果做法医鉴定,应该也就是轻微伤,这样能不能要求对对方进行拘留呢?

民事相关
2012-02-18 18:11: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