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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家三口人为更好的照顾老人和外公共同居住多年。现在外公已近85岁高龄,身体情况不断恶化。现居房产为我父母多年前完全独立购买,但是在当时房产登记时,房产证上登记的是我外公的名字。现因不了解现行具体房产更名政策和手续、费用等事宜,所以向大家请教:1. 如何合理的办理房产过户或者更名手续,才能避免缴纳过多的税费;也就是说,在合法操作的前提下,怎么办理会更加经济合理?2. 房产证户主的名字是外公,但是实际出资购买房产的却是父母,如何能够避免外公的其他子女在外公身后引起争夺“遗产”诉讼的可能性?如果法院作出确权判决是否可以顺利将房产证更名而节省相关费用?再者,可否选择实际出资人的公证或者遗嘱公证,二者孰为最优选择? 我仍然有关于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费用的问题,就是这三种方式在办理房产过户或者更名时候,都要交纳高昂契税吗?因为房产确实是我父母全资购买,只是当时因故写的外公的名字。如果起诉确权的方式,是否从根本上否决了外公对房产的所有权而确认了父母的合法权益,这样的情况下,还需要缴纳昂贵的关于房产证更名的契税吗?可否在确权公证或遗嘱公证的前提下,即使在外公过世后,父母对该房产出售时,也能顺利办理转让而只支付一次房产相关契税呢?而不是现在办理成父母名下缴纳一次房产税费,而将来卖出时还要支付一次税费。

房产纠纷
2012-02-15 13:58: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的费用问题,建议咨询房管局
  • 办理产权证更名,如果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话税费如下:
    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以家庭为单位唯一一套住宅满五年免征);
    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买方出;
    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
    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
    5.工本费:80元买方;
  • 咨询房产部门。
  • 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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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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