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D帮人介绍工作,受害者把钱给了这个朋友D,D把钱给了C,C自己赚了一部分又把钱给了B,B也赚了钱然后又给了A,结果A是骗子,拿上钱挥霍一部分,也没弄成工作,受害者报案了。我朋友D事先也不知情,有短信证据证明,也没有主观上欺诈,同时一分钱没拿,这种情况该怎么定罪啊?他是协同犯吗?严重吗
找个律师作用大吗?
他也是受害者啊,怎么也是被告嫌疑人?
此次案件涉案金额有几十万,数目挺大,但D一分钱没拿,而且毫不知情,会判几年进监狱吗?或者处罚金大约多少呢?
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