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在泰州**医院神经内科住院,医院安排一个没有执业医师证的医生给看病,前4天都是由这个医生独立进行医嘱,在血糖很高的情况下,还天天给她挂葡萄糖,使得我母亲昏迷不醒,第4天后才由有执业医师证的医生进行医嘱,但为时以晚,第5天死亡,请问医院和医生构成不构成非法行医?是打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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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法行医,不过建议还是民事赔偿比较好,如对院方诊治过程有疑问有疑问的话,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后咨询,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从事临床工作十余年,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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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很难构成,公安不予立案,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建议立即封存患者病历,本医学律师专打医疗侵权官司。
确定医院过错可请将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知名医学专家免费审核并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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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法行医。建议报警,并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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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法行医,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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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法行医的范畴。但这样的情况一般仍以医疗损害来主张权利。建议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处理。可以起诉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可以要求卫生行政机关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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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