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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单位上班 医保社保每个月都是交了的,后来我辞职离开了半年,期间没有交保险,后来回来了,单位叫我个人把这半年的保险补上,我也补上了,后来单位的人去给我办社保卡时,不知道什么原因说办不了,叫我个人去办,我去社保局办时,工作人员说我已经领过了2张填表的单子,他们不再给我单子填表,叫我拿以前的单子来填,但我问了,以前的单子 都不再了,现在回来上班每个月的社保还是在交。但我现在拿不到卡,咋整呢 ?要是社保局真不给我填表的单子,那我交那么多钱干什么呢 ?

其它综合
2018-09-29 01:08:3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发放社保卡的周期是6个月,如果在一家公司上了社保但是不到6个月就离职了,单位做了减员,你是拿不到社保卡的,要去下一个单位重新申请再等6个月,重新制卡。你和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好好协商一下,让他给你一张单子。
  • 你好,你可以到社保部门咨询。
  • 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不交社保的后果是:将来退休没有养老金、看病不能报销、失业政府不管、工伤没有补偿、生育费不能报销等。

    一、概念:

    1、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 失业、 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2、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的主要特点:

    一、五大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社保是能停一段时间不交的,社保是按照累计计算的,中途可以断交或者停交,只要你是缴纳满15年,并且到了退休的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您好!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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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