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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他结婚3年了,但是这个男人太粗鲁,在我怀孕的时候还动手打过我,嫌弃我不是处,让我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想起诉离婚,可否让他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和孩子的抚养费呢?

婚姻家庭
2012-02-10 11:08: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至于孩子的抚养费要看谁获得抚养权,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可以起诉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可以主张相应的赔偿,至于孩子的抚养费要看谁获得抚养权,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可以诉讼离婚,对你有伤害行为,可以要求赔偿。
  • 孩子的抚养费是要看最后抚养权归谁,没有得到抚养权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造成损害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具体要看证据,建议和律师当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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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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