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被害被人打了,赔偿我8000元医药费。但是对方就给了3000块钱,剩下的到法院去执行。我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法警通知我一起去原告家一起去。我去了,结果被法警支出去了。回来就问我最低能要对钱,我说我花了多钱医药费就要多钱。让我跟原告商量,但是原告56岁说他有病。还是低保户,所以没有钱赔。也不能拘留,接着就走了。告我回家等电话,我接到电话去了。就跟我说就能拿出1000元,剩下的钱要5年能还完。1个月低保钱,300多元。能攒40块,需要还5年。接着就叫我签字,我当时就没同意就没签字。法警走的时候还骂了我句,我说问就不说话了。我想咨询下,我这种情况应该到上级法院还有希望能要回来钱吗?怎么处理比较好? 我感觉是法警给原告说了你拿1000块钱就可以让我们也好办案 。是没有线索的话就不能到上级法院在申请执行了吗?还有没有申请的必要?你说的坚持强制执行的话跟和解有什么区别吗。我要是不同意的话还可以重新申请执行吗?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法警跟执行的法官见到被告过了一会就把我支出去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找没找到钱或者值钱的东西。这点我现在不确定,我想问下要是不同意执行结果的话,可以坚持执行吗?可以的话是到上级法院还是到哪里执行呢?

其它综合
2012-02-02 11:15:4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坚持执行,如原法院不执行,可以到上级法院反映。
  • 你好!和解有可能一次性自愿支付执行款,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对方履行判决。
  • 当面咨询律师。
  •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 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询。
  • 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当事人双方签收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与其他调解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和解有可能一次性自愿支付执行款,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对方履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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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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