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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亲生前工作单位是邮政局,1993年因病去世,那时给了埋葬费。到了2003年我读到高中后,开始给我每月75元的抚养费(由电信局支付),持续到我大学毕业后停止。今年我母亲57岁,请问能给母亲职工遗孀补助吗?谢谢!

其它综合
2012-01-30 17:46:2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特殊法中的具体权利受到侵犯,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
  • 咨询社保部门。
  • 您好,应该是可以的
  • 按照我们百色这边情况,因为你父亲去世时,你母亲没有达到50岁,所以其本人无法享受抚恤金,而做为子女的你们因为未成年或在校生,因此可以享受。中名律师事务所愿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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