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信用社无抵押信用贷款了30万,并有两个担保人,现在他的钱还不上了,信用社也准备起诉他,他的房子是唯一的房产,最多价值20万。如果信用社起诉他,那么他的房屋会不会被拍卖?
我和他直接有抵押借款合同,只是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可是他房子共有人是他妻子,当时签合同时候,也在合同上注明经共有人同意提供抵押房产的,现在他现在可以托辞他妻子不愿意去补办抵押登记吗?要是不愿意去登记的话,我可以起诉让法院来补办吗?胜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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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唯一的房产不会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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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已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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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