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有限公司,拖欠人工资,提成,1年不发,不签劳动协议书,连三穗县劳动局工作人员都不理睬,我们2008年10月进入工资。我们负责楼房销售,试用期400元一个月,试用期两个月,但是公司不给我们签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们进任何保险,我们从2008年10月至2011年元旦节,由于老板和建筑商有经济纠纷,就回贵阳了,口头说好回贵阳发我们余下的提成,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但是一直都没有把我们全部的工资和提成发给我们,以各种理由拒绝我们电话,扣除我们的提成,我们去贵阳找老板,老板避而不见,我们去贵阳劳动局要求帮忙接受案例,他们说要回三穗找劳动局,我们又回三穗找到三穗劳动局,三穗劳动局也找他们很多次,也去贵阳亲自找他们,他们都是躲着我们,说好支付我们的钱从2011年到2012年这一年都没支付我们余下的提成,他们敷衍劳动局的工作人员,也敷衍我们。真的是太欺负人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