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7年本科毕业之后于进入某县医院工作,2008年11月县人事局发文转正。但因09年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县人民医院工作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扣工资制度),2年不能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就发600元工资,2010年1月起执行600元工资,后调整为700元。2011-05-30之前都是使用个人的电脑办公。有时候甚至还不足700人民币的收入得保证电话畅通,2011-4月起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而2011-11-17之前宽带通信费用一直由个人支出。结核病的转诊也好,传染病网络直报也好,都是劳动,可是怎么就吃不上饭呢,问题出在哪里?我困惑良多。好在今年总算是通过考试了,本以为生存状态可能会有所改善,然而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也是按照700的标准发放,欣闻1月份起要调资,并且补发2011年全年的调资部分,询问财务科得知,我仍然被排除在外。12月9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出来了,422分通过考试,我拿着从卫生局打印并盖章的成绩单递交院委会,要求恢复正常薪级待遇,院委会说会讨论。以往都是通过考试后,1月就恢复正常工资,结果1月分工资发下来我还是按照700元的标准发放。询问财务科,又称领导说了,等执照拿到手再开始执行正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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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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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直接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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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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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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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