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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蓟县一烟酒店员工,受老板委托负责此店的经营。我一亲戚是搞工程的,长期在津某烟酒店批发烟酒用做礼品,说可以一块批发出来给我一些用于零售,我说酒是真的吗,他说‘你放心有问题我负责,我这几年都从那批发的,那店不会骗我的。’所以我就相信了他。他分两次把酒给我送来,我付酒款37560元,欠3000元。 酒还没买,工商局来检查我主动把酒全部拿出来让检查,结果是假酒。工商局跟我要发票,我说是亲戚帮我进的他没给发票。但酒是按正品价格进的。工商局鉴于我是主动将酒拿出检查,不懂法,又是受害者,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酒没收,罚款按市值3倍交纳大约十九余万元。此决定还未正式形成。我的老板并不知此事,后果只能我承担,我只是打工的承担不起这样的打击,我想自杀,请快帮帮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2-01-17 14: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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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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