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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2011年12月26号上交的辞职申请,现已到期。但是现由于公司春节前生产任务大。在和我们商量未果的情况下,公司于2012年1月11日紧急制定了一些条例。其中一条“因节前生产任务较大,在正式放假前所有员工均不允许请假或离职,如有员工强制在节前请假或离职则在2月份按70%发放工资,节前一律停止发放工资。”以此来强制性把我们留下来,所以我想请问一下他们制定的这种条例是否合法是否受法律保护。他们又违反了哪些条例?

民事相关
2012-01-18 15:59:5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联系。
  • 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单位违法,可以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定,可以委托律师去了解案情,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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