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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2月2号到一家餐馆做服务员,1月5号到7号公司进行了三天的培训,10号进行了笔试考试,10号公司发工资,这时我发现12月份我被记录半天旷工,扣除3倍也就是一天半的工资,我那半天是请了假的,于是我找经理理论,理论后我同意了扣除工资的作法,11号也就是今天经理说我考试不合格罚200元,并且结工资让我走人。我不同意被处罚问为什么,公司说理由是我不爱笑,我不同意公司就说那就开除1月份的工资一分也不发,我向更上一层领导反映,说到一半领导说电话信号不好过一会用座机回给我,直到现在没有说法。我想讨到工资(一天50,并提成压金等)并不被扣,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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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1 17:32: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