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某软件公司签订了区域代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首次进货后每月还有30套的销售任务,该软件的销售是我方先付费,售出时由软件公司提供注册码认证。首次进货后合同开始执行,由于销售没有预期好,首次进的货也还没有销售完成,按照合同要求该再次进货时我没能及时打款进货,而这时公司突然提出停止给我发放注册码,除非我继续按照合同补齐每月销售任务的货款,公司的做法使我不能继续销售软件,请问软件公司的做法合理吗?现在我已经压了2000多元的货款,我已经交付了货款,货物产权理应是我的了,他们不给注册码就等于不给我发货,货款也不退我,我该咋办? 有律师说符合条件,可以处理,请问如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