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们家房子想卖掉,跟买主双方自己签定了一份协议,但是因为我丈夫一时疏忽,只写了我(甲)方的违约责任,没写乙方的违约责任,也没写付定金后如果乙方反悔的责任。乙方在付2万定金后反悔了,能追究他的违约责任吗?定金要退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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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江门的律师,广东凌志律师事务所,非常欢迎您加我的QQ或者随时来电联系。
你们双方自己签定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对方违约是要负赔偿责任的,作为约定的定金,合同并不需要一定要约定好定金付后如果一方反悔的责任的,因为定金法则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无需再次约定。因此,你完全可以没收对方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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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自己签定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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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双方自己签定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对方违约是要负赔偿责任的,作为约定的定金,合同并不需要一定要约定好定金付后如果一方反悔的责任的,因为定金法则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无需再次约定。因此,你完全可以没收对方的定金。
与对方认真沟通一次,诉讼权力支撑点可以作为你的最后维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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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