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属骑车被汽车创伤,腿部骨折。汽车全责。我想问现在药费和治疗费全是我们自己垫付。其中有卫生材料费保险公司只报销50%,药费只报销90%,其他保险不报销的部分我们怎么办?保险公司说要一年以后再次手术后一起报销。可是现在我们家里没有钱在垫付了。怎么办?
-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
可以先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如一年后再发生费用可以再起诉要求赔偿,如需要可联系我。
-
您好:您的损失应全部得到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若造成伤残还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应由汽车驾驶员车主等赔偿。协商不成可诉讼。需要帮助请及时与本律师电话联系。
-
起诉解决。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