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我在一个工厂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老板不给面试时说好的工资,现在反乱扣工资,还拖欠工资!我该如何做去维护我的利益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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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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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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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纺织厂工作一年半了,没有签合同。老板从不发工资,需要生活费就去给他借,剩余的到年才给甚至每月工资是多少也不打出来,只是刚开厂的时候说5300,现在又说按计件。我现在已辞职一个月了,老板还欠我10000多元,我去找他要工资,工资没要到,反被老板打一顿。请问我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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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