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一起请了一个施工队伍装阳光房,负责人在装修过程中摔伤,我们已经慰问过受伤人员了,现在要求我们支付一半的医药费用,请问我们有此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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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雇佣关系的,应由三家雇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承揽关系的,则应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王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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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无资质的,业主担责30%;
未提供安全环境的,业主担责70%;
业主公司与装修公司签订承揽合同,就应该为装修公司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工作环境、保障其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法律责任。
装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案件,适用的法律主要有 《侵权责任法》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规定了业主需要赔偿的原则,即原则上业主不需要赔偿,但如果“定做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以业主公司是否有过错为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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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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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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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属于承揽关系的你们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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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原则上是没有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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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雇佣关系的,应由三家雇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承揽关系的,则应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姜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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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雇佣关系的,应由三家雇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承揽关系的,则应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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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