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11月初进九江一家企业上班,今年10月底辞职。1.公司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2.在职一年公司以没有赚到钱为理由不为员工买任何保险。3.工资每月都没有按时发放。4.无故克扣我500元工资(理由是说公司没有赚到钱)。5.离职后两个多月都没有结算清工资。6.最后一个月无故扣每个员工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多次与之交涉没有用,请问我要怎么捍卫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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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要求该公司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可补偿11个月工资。
2、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该公司补缴纳社保费或者予以赔偿。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用人单位,并可要求该单位按应付金额50%-100%的比例加付赔偿金。
上述劳资纠纷,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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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加班费,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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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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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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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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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可以办理,通则规定与省高院的会议纪要已经对于该类问题作为更进一步的明确,在结合案件材料及相应法律规定,能够给予专业的庄律师意见及法律风险,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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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劳动仲裁实现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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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