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在在裁员,昨天也要求我办理离职,或者去做销售。我告知公司我现在已经怀孕,不可能出去跑业务做销售,而且公司让我离职,也不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是2011年9月30日到期后,未续签)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怎样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的,如果公司强行要解除合同,那么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向你赔偿。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
您好,您可以直接申请当地的劳动仲裁或者是直接起诉处理
-
您好,您可以直接申请当地的劳动仲裁或者是直接起诉处理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
-
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