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借的高利贷是3万5仟元,连利息合计4万元。当时我把车低押给债主,还填写了低押协议。现在,我朋友强行把车开走了。债主崔着我还钱,我该怎么办?问1.我可以不用还钱吗?因为是高利贷。问2.如果我装作不管这事,会导致什么结果?问3.高利贷是在浙江省借的,我的车是厦门牌照,处理该案子该在哪里处理?问4.如果我选择不还钱也不给车,行吗?问5.如果我在法官面前一口咬定借的钱只有3000元,是利滚利翩到4万,对方强行我签低押协议,有用吗?问6.我选择黑吃黑好点?还是报警更理智些?黑吃黑有哪些不足之处?报警有哪些好处?请帮忙。。。急需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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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还钱,这应该是清楚的。
但是,如果是抵押,可以要求归还车辆。因为抵押不转移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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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将你的抵押协议及借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提供给我分析研究,以给你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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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在合法利息内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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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利贷只有高于银行的利息不被支持,其他部分有效。
2、法官会依据你们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认定案件事实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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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还是携材料来办公室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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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将你的抵押协议及借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提供给我分析研究,以给你准确的法律意见。
可以办理,协商不成,可将事实经过及详细法律规定以书面诉状的形式确立下来,依照责任的划分确立诉讼请求,庄律师提供诉讼策略及答辩技巧,恳请法院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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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