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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有女儿的抚养权,房子归女儿,双方都有居住权,可女方一直没有去住,男方已再婚并育有一儿子,房产证的名字是男方,,女儿还不满十八岁。可不可以让男方出房租?女方可不可以卖房子?如果不可以,那女儿什么时候可以去过户?

婚姻家庭
2012-01-04 17:07: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咨询者你好:
    1、无权要求男方出去租房。
    2、可以要求男方变更所有权。
    符合条件,应当可以处理,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 咨询者你好:
    1、无权要求男方出去租房。
    2、可以要求男方变更所有权。
  • 咨询者你好:
    1、无权要求男方出去租房。
    2、可以要求男方变更所有权。
  • 您好,协商解决即可
  • 咨询者你好:
    1、无权要求男方出去租房。
    2、可以要求男方变更所有权。
    咨询专业庄律师,采取合法手段维权。
  • 咨询者你好:
    1、无权要求男方出去租房。
    2、可以要求男方变更所有权。
    标准的侵权,应当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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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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