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告男方强奸,在女方内裤里的精液经DNA鉴定是男方的。发生性关系不是说是插入才能算是发生关系了吗?这个内裤上的精液是不是就是警方的直接证据男方强奸罪名成立的证据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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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陈述需要其他证据证明才可以,关键是否是 违背妇女意志。
冷静对待,依法维护权利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方式,应当咨询专业庄律师,获取前沿司法实践,避免判断失误,较为妥当。江苏省内可致电,省外QQ或邮箱联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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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陈述需要其他证据证明才可以,关键是否是 违背妇女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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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属于强奸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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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奸罪,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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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凭这些不一定就能够认定是强奸,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具体的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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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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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