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农历9月份,我被二伯借以卖衣服生意为由的原因给骗到广西来宾,当时第一天说先休息,第二天我看没有卖衣服的场景,就提出回家,他说买票要过两天才有,既然不了就玩两天再走,第三天就带我们去茶管找人给我们讲课,三天时间就把我的思想改变了,我就把当时所有4万块给交了,后来才知道那就是人们经常说的传销,自己把钱给人家了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一个月后我就回家了,我给他打电话要钱,他说没有.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您能帮到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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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当地工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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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法律帮助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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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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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