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11.4号的时候。我碰到一个人。这个人我们之前有纠纷。然后他跟我说给我时间准备叫人。因为我害怕被他打。就叫来了几个朋友。然后那个人跑了。我们想事情就这样算了。然后我们就散了。但是我朋友的一个哥哥过去问下对面的那个人的朋友“你们是不是那个人的朋友”然后引起了口角我朋友的哥哥先被打了。然后我朋友的哥哥就还手了。但是他没报警。但是那个人报警了。法医鉴定是轻伤然后警察说我是事情的起因的人。要我负责刑事责任。我愿意赔偿但是对面的家长要赔偿的价钱太高了。要十几万。你说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