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公司以“一串钥匙丢失”为由怪我失职,给我做降职降薪处分,不发年终双薪,这样合法吗?今天12月28日是合同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可是我没有双薪,白干了一年。就等着拿双薪回家,居然被烂公司的不公平规章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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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法,可以要求发放双薪,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如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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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合理,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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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约定或公司制度规定年底应该双薪,你就可以要求支付双薪。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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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