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儿1女共同抚养的父亲已离世,如何分配给子女这唯一的好地段的房子?
二、房主是父亲,母亲离世于父亲的1年前,在母亲生前曾写过将房产给小儿子,法律是否生效?其它3个子女是否、如何得到应得的自已的一份?
(备注:1、3儿1女都各自有家庭和房产;
2、小儿子经济较好(有车、有2个孩子在上学)
3、小儿子的2个孩子在户口所在地上学,所以小儿子一家人和老人同住,老人的经济由女儿掌管,每月支付小儿子一家1500元,但每周六日则由其它子女看管老人,平日其它子女也会经常回来照看老人;
4、老人的女儿和小儿子平日关系较好,在母亲生前写有关房子的问题规小儿子的问题上,大二子和二儿子一无所知,并不知情,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