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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摩托车下班回家超载一人,被一辆轿车为躲一人逆行到我道上相撞,事故中我母亲死亡,我和另外一人重伤,我母亲是农村户口但一直在工地上上班,现在没有书面的东西证明他在外面上班,怎么能按城镇居民赔偿,责任认定书对方是主责我次责,我超载一人大概要负多少责任

交通事故
2011-12-27 23:15: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重庆)受害人死亡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 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 精神损害抚慰金7财产损失等
    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赔偿: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为1万元;财产损失为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涉嫌交通肇事罪,另由公安机关侦查)。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你好:对方已构成交通事故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责任一般为主要70%,次要为30%。关于赔偿标准要综合你母亲的工作地点及收入等情况定。农村按城镇标准的基本条件:一、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有固定的收入且收入来源于城镇。
  • 由对方的交强险先在保险额内赔偿,不足的由对方按责任比例赔偿。
  • 您好,您是次要的责任,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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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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