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9.1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内容为,某处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支付女方8万元,于2011.12.30前还清。
现期限即将到期,男方不接电话,联系不上。该处房产为男方父亲的名字(当时离婚时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离婚后该房产写了男方父亲的名字),现男方有一个网吧的营业执照在其名下。
请问,我2011.12.31起是否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是去当地法院,还是县级以上的法院?在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前,男方如果将营业执照过户怎么办?判决书下来后,男方仍然不执行,我该怎么办?可以申请封房子吗?我可不可以申请对方支付2011.12.31起的利息?起诉费用大概多少?哪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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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离婚协议是离婚时婚姻登记备案的那份协议书,
1、男方所在地县级或区别人民法院起诉;
2、8万元钱并不算很多,如果不放心,可以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3、判决书下来,男方仍然不执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该房子并不在男方名下,要申请查封房子有困难,你可以去房产档案馆调取该房屋信息,看看是否该男方是该房屋的共有人;
5、可以要求支付12月31日起的利息;
6、起诉的诉讼费1800,如果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具体咨询法院;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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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向男方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
2.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可要求支付利息;
4.起诉费由败诉方承担,由原告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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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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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至当地基层法院。在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防止转移或者变更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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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