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找老板辞工要辞职申请书,老板说不用写硬是不肯给。后来老板说:我答应你们四个人在30天之内走完;但是你们要在这段时间里好好做,更不能破坏我厂里的东西。当我们已经辞职到期了,可是老板又这样说:我没有说答应你们走啊。老板还吓唬去辞职的员工说:你们要是去劳动局告,你们一根毛都得不到。听老员工说老板娘有人在劳动局里面我们都不敢去告他,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因为老板娘也这样说:我们不怕你们告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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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不用批准。如有纠纷,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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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采取录音方式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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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过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提出离职,要求结清全部工资,扣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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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