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农村的住户,原有住宅由于父亲把我和弟分家为三户,在没有分家的时候,在另一闲滩修建了一住宅(没有任何证件)请问: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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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人均耕地667平方米(1亩)以下的,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667平方米(1亩)以上1334平方米(2亩)以下的,不得超过267平方米;1334平方米(2亩)以上的,不得超过3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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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四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向村民公布,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农区:村人均耕地667平方米(1亩)以下的,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667平方米(1亩)以上1334平方米(2亩)以下的,不得超过267平方米,1334平方米(2亩)以上的,不得超过330平方米;
(二)牧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3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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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