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3月份进的一家建筑公司,当时我提的要求是月薪不能低于2500,当时说工作没有试用期,签订正式合同、工资按月发,但是到10月份公司的工程还没有下来于是公司就说休息有事打电话,到12月份才找给结的工资,前3个月是按1200算得说是3个月的试用期,后面有将近4个月的时间只肯按3个月算,而且3个月的工资只肯按2000每月算,到最后算账的时候让我写个自愿和公司解除一切劳动关系的证明才肯把剩下的工资给我结清,且保险一直未缴纳,像我这样没有合同没有证明能要上工资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