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声称是我父亲的朋友,说我父亲生前向其借款18000元,|(我父亲于2011年7月30日因病去世),并拿有我父亲签名的借条,来向我母亲索要借款并索要利息5000元,借条上无注明还款日期,和借款利息。在父亲去世前从未和任何家人说任何关于借款的事情,请问我母亲应当怎么做?借款应偿还吗?利息是否应该支付,对方已经起诉,诉讼费应该由谁来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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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并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关于利息如果欠条上未约定的,不得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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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可以申请做笔迹鉴定,先用父亲的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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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你父亲的签字有疑问,可以申请法院鉴定,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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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的真伪需要通过鉴定来确认,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民间借贷视为无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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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鉴定 此借条 是否你父亲的笔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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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借款真存在,你们需要偿还。
2、没有约定利息不需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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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你父亲的签字有疑问,可以申请法院鉴定,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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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还他,让他到法院起诉你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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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是真实的,应从你父亲的遗产中支付,利息不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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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