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废旧市场以废旧价买卖注册商标专用权废旧产品,是否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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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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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另外加工,而纯粹是旧货买卖,则不存在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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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品也是商标权人生产或者其允许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话,则该商品进入合法流通后不再存在侵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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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