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月15日和对方领取了结婚证,1月18日我向我父母借了3.5万元钱用于装修、买家具电器和婚宴,当时我向父母打了借条,但对方并不知道,由于各种原因现在离婚了。我想问下这3.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不过钱用的时候有相当一部分都没有票据,对方也不承认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庭会一般会怎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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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用于家庭生活的就是共同债务,你描述的情况如装修等属于共同债务,离婚时可以要求共同赔偿,但要注意举证的问题,如需帮助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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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你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一般以银行转账,买家电一些收据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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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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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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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描述的情况确属于“共同债务”,但你要证明这些钱是用于你们共同生活的开销了。最好是你父母单独起诉他或你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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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债务,但需要举证。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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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算夫妻共同债务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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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有物品在也可以作为证据,建议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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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不属于事实问题,关键在于证据,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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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共同债务,需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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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