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方:伤者 XXX
乙方:XXX
对于2011年11月25日在体育课期间,乙方无意碰伤甲方,导致甲方眼睛受伤的意外事故,由乙方陪同甲方到昆明市延安医院治疗,并由乙方承担所有医疗,饮食,住宿等费用,就医最终检查结果为除瞳孔散大以外均正常。经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友好协议:
一、乙方自愿赔偿甲方一次性营养费人民币XXX元。
二、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付清后,若甲方因自身原因(饮食,生活习惯等)导致疾病,与乙方无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本协议提出反悔。
四、自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刻生效。
五、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同意后签字: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旁证:_________
2011年12月13日
-
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如果双方为未满18周岁的人,要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才可以的。
-
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
协议是自愿签订的,一经签订妈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受法律保护,任何一广元产不得反悔。
-
该协议合法有效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