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到男方家里,然后他们发生关系了,事情过了一个多月了,女方说怀孕了,要男方付责任,不然就告强奸,成立吗
-
如果双方是自愿的,就不构成强奸。这种情况最好协商处理。
-
自愿行为不构成强奸。
-
不是犯罪。。
-
不构成强奸
-
自愿行为不构成强奸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
最好来电,接待仔细
-
按照你说的,应该不会算作强奸,因为无法认定是违背妇女意志,当然不能是幼女。
-
强奸是不成立的,但你要承担责任。
-
你好!
如果双方自愿的,不构成强奸犯罪,女方以此要挟敲诈钱财的,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
-
一般不会构成了,因为无法举证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