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给我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生效的仲裁裁决裁决我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其后的损失工资索赔案中,河北三级法院对生效的,双方不起诉,不申诉,早无争议的劳动关系案一事两理;办没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依法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我手中握有用人单位在河北高法驳回再审申请后,给我的荒谬不堪的,谈不上手续的手续。石家庄市总工会派遣律师给我写了申请最高法再审申请书,两年多了,最高院没有回应。
我不知是依据铁的事实维权?还是三番五次进京找最高法理论。
请问,最高法要是驳回我再审申请怎么办?
能给予书面回答最好。(电脑不太会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