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房主想把自己手里的房子卖出去。上周在签订合同时里面有一条写的是一房两卖惩罚性两倍赔偿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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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确的说法是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金;
2、它的来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欺诈双倍赔偿的的立法精神,具体是《最高法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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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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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原数额基础上再增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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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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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