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工厂,工作了只有7天,就发生了工伤,现在已经过去4个月了,我父亲应经留下了踮脚。和厂里没有签合同,现在厂里每月只给510块钱,现在我想问问,我应该怎么办?我想做伤残鉴定,我现在应该准备什么东西?去哪里做?因为才工作了几天,谁也不认识,让他们给我作证这个也不可能啊?这我应该怎么办啊?希望你了解一下,我如果找你办这件事情,您的收费标准时多少?您有多少把握?希望你能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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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确认工伤,在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取证证实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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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进行鉴定,主张相应赔偿。我做过几个此类案件,如需帮助可以打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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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2、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3、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
5、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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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定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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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先做工伤认定,同时劳动局会给你停工留薪期,期满后做伤残鉴定,然后向单位索要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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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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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