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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老师,星期天下午4点多骑电动车正常慢速行驶在一南北公路时,突然一7岁男童横穿马路刮蹭我车倒地,因我也是母亲,就没顾得报警,按后面跟随的小孩家属要求放电动车于他们指定的某门脸前跟孩子上医院检查,做脑ct没事,没骨折,没出血,没内外伤,对方住院观察,其实我没多大责任,却被讹诈2500的现金和160元点东西。看过几次孩子没事,欢蹦乱跳的,他们家还没完,并强行扣押我身份证,后又多次到学校去闹,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和威胁我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已报警,等着认定我目前被气的心律不齐,心律过速,在某小诊所输液几天,我该怎么办?能不能反告他家人侮辱诽谤罪,损毁我名誉,威胁我人身安全,严重影响我工作生活。他要不赔偿我怎么办在这个事故中我该承担多少责任?有人说我承担3分之一的责任,有的说我承担一半的责任,还有的说我要承担6,7成的责任,到底该多少 ?我又该如何维权?我在网上看到有两个类似的例子,都是次要责任,可他们家赖在医院不出来,又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1-12-05 21:27: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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