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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公九五年去世,婆婆仍然健在,一共育有三个儿子,现在婆婆已回老家随大儿子一起生活。两老人在单位买了一套住房,由这边的两个儿子平分,2004年老三付了当时房价的一半给老二,房子归老三所有,房产一直没过户。到现在由于种种原因,老三想把这套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请问,需要哪些相关手续?

继承
2011-12-02 23: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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